2014年广西梧州市选调生录用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平均分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市6月28日选调生面试1:1职位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和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公布如下:
6月28日面试1:1职位
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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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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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位所在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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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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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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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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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岗位】(04901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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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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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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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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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乡镇机关 【综合职位六】(0490100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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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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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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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0.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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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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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人民检察院【综合职位】(049010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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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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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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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降低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5分的职位,降低后的平均分为72.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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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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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区司法局 【综合职位】(04901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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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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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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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
第十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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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乡镇机关 【综合职位五】(0490100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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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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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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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委组织
2014年7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