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人】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含区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地方气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佛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1名;
2、佛山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1名;
3、佛山市三水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三水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1名;
4、高明区气象局,1名;
5、佛山市高明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高明区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6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佛山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对象要求为应届毕业生是指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表中要求“限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设置表一》(附件1:报考该表中岗位的人员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第十三条规定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设置表二》(附件2:报考该表中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3:报考该表中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
(一)报考《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设置表二》(附件2)和《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3)中岗位的人员,须参加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并经过“网上申报资料”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由于本次招聘参加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统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申报资料:2015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日9:00时至6月4日17:00时。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单位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气象局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32号7楼)。联系人:董小姐,联系电话:075783382507。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17:00时)。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附件2表中岗位的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附件3表中岗位的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相关经历工作单位缴纳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6月10 日9:00时至6月13日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公开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设置表一》(附件1)中岗位的人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fsqxj_2014@163.com),报考人员应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表格中照片位置需附免冠正面彩照),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岗位编号-姓名”,如:“FSQX201404-张三”,不接受其它格式的个人简历。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收到报名表后会回复邮件,若报名后1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打电话确认,请勿重复报送报名表。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气象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将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结果当场告知并同时以邮件形式回复,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的,面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评委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60分。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不需要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体检。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根据同级人社部门审批结果,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批准进入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原标题:佛山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xls
1. 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设置表一
2. 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招录应届毕业生岗位设置表二
3.佛山市气象部门2015年招录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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