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泉州公务员考试录用黄光伟的通知
惠安县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录用黄光伟同志为惠安县公安局公务员的请示》(惠人公〔2015〕2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4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4〕21号)、《福建省公务员局2014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的公告》(闽公局发〔2014〕22号)以及《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福建省2014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公局发〔2015〕1号)文件精神,经专业测试、心理测评、面试、笔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等规定程序均为合格,批准录用黄光伟同志为惠安县公安局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原标题: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批准录用黄光伟同志为公务员的批复泉人社录〔2015〕9号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