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贵港市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通告(第一批)
为做好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的有关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杨旺群等90名考生为(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成绩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没有笔试合格成绩人员的职位且符合列入第二批报名职位条件的,列入第二批报名职位,其余取消录用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29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配送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
1.属国内高等应届毕业的入围考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学生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1份。
2. 属国(境)外高等应届毕业的入围考生,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国(境)外学习成绩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入围考生,除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外,还须提供证明本人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1份: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⑤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贵港市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一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6月5日前在贵港党建网(网址:http://www.ggdj.com.cn)上公布,敬请关注。
(二)本通告发布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和放弃面试资格(包括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5-4563083
传真电话:0775-4563077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配送(直送)地址:广西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A区418室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
原标题:贵港市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审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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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2015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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