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乐山市金口河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乐山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金口河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公共类40分,教育类50分,卫生类30分),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定于2015年6月4日上午9:00—下午17:00在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地址:金口河区和平路192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准考证1份(准考证遗失的,请于2015年5月28日至6月4日在乐山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五)招聘范围为“四川省”、“乐山市”、“XX县”的报考者应出具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
(六)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相关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递补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本轮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资格复审定于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下午16:00前进行。递补公告及递补人员名单将于6月8日前在金口河新闻网公布。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密切关注。(《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遗失的请在开通时间内提前打印,未及时打印或再有遗失的后果自负)
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6月11日16:00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及下一聘用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面试通知书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由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聘用环节。
六、特别提示
1.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 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职业能力测试,以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按相关公告公布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33—2711204。
原标题:乐山市金口河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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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