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盐城市阜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5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为做好2015年盐城市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划定的工勤类岗位55分,通用类岗位82.5分最低合格线,拟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阜宁县上海路15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3室进行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515-87386412。
四、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
材料名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 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⑥《考生诚信书》;⑦2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2.社会在职人员
材料名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辞职后待业人员,提供辞职证明及未就业证明。毕业后从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⑦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省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须提供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 ⑧《考生诚信书》。⑨2张近期两寸免冠照片。
五、其它事项
1.对考生资格复审现场进行,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资格复审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身份证、推荐表、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4.请看到通知的考生,回复短信“姓名,报考岗位,已收到通知。”到13626216716。
特此通知。
原标题:关于2015年盐城市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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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盐城市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委托书
2015年盐城市阜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考生诚信书
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人社局
2015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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