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巴中市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前资格复审涉及问题
近日,我们收到部分资格复审部门(单位)就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面试前资格复审涉及问题的请示,现复函如下:
根据2015年3月28日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巴中市司法局、巴中市林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第一条“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第(二)款“报考条件”第6点“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第三条“报名及资格初审”第(一)款“网络报名”第1点“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巴中公招职位表”和《巴中市公务员录用专业指导目录(2014)》(巴人社发〔2014〕42号),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以及本次公招所设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及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第3点“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公招资格初审中照片质量合格即视为资格初审合格。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本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的规定,凡与《公告》明确的要求(包括专业)不一致的报考者,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原标题: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复审涉及问题的函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