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市发规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发规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管),机构规格相当于宁波市行政正局级。主要承担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研究和规划编制;研究和编制全市重点行业、产业和区域的发展规划;全市经济运行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性建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全市性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规划的实施评估,以及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咨询;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的课题研究及其它相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相关工作和研究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7月24日。
2、报名办法:网上报名,也可以到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现场咨询、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有效途径(如现场提交或配送、发邮件等)提供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办公室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宏观经济与社会研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为紧缺岗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中国公共招聘服务网(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上发布。
报考区域规划与战略研究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资格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网址: http://www.nbdpri.gov.cn/)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3、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写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7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题目。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市发规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及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18楼1823房间)
联系人:徐老师;E-mial:879406370@qq.com;
联系电话:0574-89186700;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89。
原标题: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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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
2015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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