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盘锦市人才服务局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盘锦市人才服务局面向社会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若干名,主要从事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招聘主要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单位性质:人员管理归属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 工作内容:市政府机关及各部门的公益服务岗位。其中:办公楼接待员 60 名,会议服务员 20 名,公务接待服务员20 名。
二、招聘条件与岗位要求
1. 符合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条件,包括: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疾大学生;其他特殊原因致贫家庭。
2. 前台接待员、会议服务人员、接待服务员具体招聘条件:女性,年龄在 18 — 25 周岁之间,身高 165CM 以上,相貌端庄,体型匀称。
3. 要求 2015 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待遇
1. 工资:办公楼接待员、会议服务员、公务接待服务员 2000 元 / 月(其中市人社部门每月发放 1400 元岗位补贴,机关事务管理局每月发放 600 元生活补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的 80% 。
2. 每周休息一天,提供免费午餐。
3. 享有公益岗位相应保险待遇(养老、医疗保险)。
4. 上下班主要路线的班车。
四、工作地点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五、认定程序
1 、城乡低保家庭与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或《低保边缘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毕业生本人到市人社部门申报。
2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持所居住社区、街道开具的家庭零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毕业生本人到市人社部门申报。
3 、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与残疾大学生:由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本人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毕业生本人到市人社部门申报。
4 、农村贫困家庭毕业生及其他特殊原因贫困毕业生:持社区、街道、县区三级政府开具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毕业生本人到市人社部门申报。
六、报名相关事宜
即日起开始报名,至 8 月 20 日报名结束。经过面试后,符合岗位条件人员签订上岗协议,协议期 2 年。面试合格后,参加相关岗前培训, 9 月份正式上岗。
合同期内可自愿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本人到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不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可自愿接受市人才服务局相关就业援助服务。
报名电话: 0427-2823379 2288915
报名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106 号人才市场
E_mail :1871081478@qq.com
联系人:孙丽 曹晗
原标题:盘锦市人才服务局关于大学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