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台江县直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5年台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台江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结合台江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须于2015年7月17日前取得)或本州生源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以岗位表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5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及以上。在黔东南服务期已满的“四项目”人员可凭服务证参加报名(服务期已满,《服务证》正在办理的,可在服务所在地团委等相关部门出具服务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5年7月3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5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材料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qdn.lss.gov.cn/)、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7月2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gzqdn.lss.gov.cn/)”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请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认真填写《台江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交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台江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8月2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中心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公布报名人数情况(以交费人数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安排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8月1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1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交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提出申请,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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