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公务员考试资格确认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通知要求,现就报考牡丹江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7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牡丹江市江南新区卧龙街1号)。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2、符合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标准的考生(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
(1)《黑龙江省2015年度艰苦边远地区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0分;
(2)《黑龙江省2015年度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3)《黑龙江省2015年度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80分,且此两科单独成绩均不低于35分。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材料:
(1)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
(2)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