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选调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力社保干部队伍结构,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选调对象:苍南县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2013年8月10日前参加工作)。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3.专业要求:财会(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其它要求:工作表现突出,近一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二、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 8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室(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308),联系人:刘伟杰,联系电话:0577-68871675。
3.报名方法: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一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张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对选调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其本人,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符合报考条件与报考岗位的人数不足2:1的,取消本次选调工作。
(三)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列入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等。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苍南人力社保政务信息网(www.cnhrss.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选调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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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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