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局所属事业单位遴选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发〔2014〕29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七星岩管理处、鼎湖山管理处)现面向我市市直旅游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市直旅游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工作已满一年(不含试用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7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上一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以上资格条件计算至2015年8月7日。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公告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5年8月7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者持《肇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表)和其他材料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人事科报名。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文明北路1号星湖管理局,联系电话:0758-2302665,联系人:叶存娇。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遴选聘用后即构成省政府139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的,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资格审查
由肇庆星湖管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六)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公开竞选演讲,演讲内容为个人现实表现和遴选岗位的工作职责,要求使用普通话脱稿演讲,每人限时15分钟。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指导下,星湖管理局组成评委组对考生现场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星湖管理局另行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遴选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星湖管理局领导班子确定拟遴选人员,遴选人员名单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遴选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遴选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遴选人选,由星湖管理局研究,报市人社局批准。
六、注意事项
(一)遴选人员应确保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成绩及拟遴选人员公告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发布。
(三)咨询电话:0758-2302665
七、本公告由肇庆星湖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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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局
2015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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