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龙门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录1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法官助理、书记员;
(二)岗位职责:
1、法官助理:办理调卷、刊登公告等手续;核对、接受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负责庭前交换证据及调查取证工作;接待律师阅卷,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审核有关罪犯执行、释放被告人等手续材料,负责赃款赃物的处理等工作;采取保全措施;主持庭前调解;负责主审法官交办的简单案件的审判文书及裁判文书的校对工作;完成主审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2、书记员:办理案件的接收、登记、移交手续;填发传票、出庭通知书,协调排期开庭、负责将有关诉讼文书交由专人送达工作;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法庭审理过程的记录工作;监督到庭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名;负责调解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笔录等记录工作;负责裁判文书的打印、盖章及交付送达工作;接收上诉案件的上诉状,送达后装订案卷,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移送市中院;完成诉讼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做好已结案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填制结案报表,报送司法统计资料;按规定填发有关罪犯执行、释放被告人等手续材料;完成主审法官及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人数:法官助理8名,书记员7名,共15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法官助理需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以上的);
(三)龙门县籍,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归纳能力(书记员要求计算机中文录入及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五)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office2003以上版本及wps等);
(六)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关于调整我县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龙机编[2015]2号)规定执行(不含绩效工资等)。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31日-8月13日(早上8:00-11:30,下午 14:30-17:30,时间共10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龙门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六楼政工科,联系电话0752-7869928。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陆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下载并填写《龙门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1份。
2、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工作单位(或居委、村委)意见、无刑事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证书的,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在报考期间,报名者本人持有关证书、证明等到龙门县人民法院政工科接受资格审查,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2、复审。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提交报考所需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到龙门县人民法院接受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3、在考生笔试分数中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相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0]276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者不服从安排的,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me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其他须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不服从安排的;
4、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请批复。
原标题:龙门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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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龙门县人民法院
2015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