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龙江牡丹江市社区工作者选聘77人公告
为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结构,根据《关于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牡组联字[2011]10号)有关精神,现面向2015届牡丹江籍高等院校毕业生选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5年计划选聘社区大学生77名,其中:宁安市5人,海林市5人,穆棱市6人,林口县11人,东宁县5人,东安区15人,西安区10人,爱民区10人,阳明区10人。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选聘对象: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牡丹江籍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成人教育学历)和应往届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211”、“985”重点院校(不含其合作办学的独立学院)牡丹江籍毕业生。
2、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愿意到社区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牡丹江生源2015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国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选聘。
(五)年龄在35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身体健康。
(六)符合下列条件的按适当比例加分: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考生加3分;
2、在校期间,获得毕业生、学生干部、团干部、三好学生的考生,校级和学院级分别加2分和1分,同年度同一荣誉称号取项加分,不重复累加;
3、各加分项累加不超过10分。
三、选聘程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务实管用”的原则,择智选聘。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8月21日。市区和各县(市)定向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户口(牡丹江籍外地就读毕业生需携带父母户口)、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服务中心(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453-6172092。考生到“牡丹江党建网”(http://www.mdjswzzb.gov.cn)下载填写《2015年牡丹江市选聘社区大学生报名申请表》。
3、笔试。全市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分别按城区和各县(市)选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如县(市)岗位报考比例不足,将通过调剂方式进行补充。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后,笔试和面试及加分项成绩按比例相加合成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加分项占10%,并按总成绩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
5、考察。考察通过函调征求考生所在院校系党组织意见,了解考生学习成绩、组织纪律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及参加社团等方面情况。根据总成绩、考察情况,综合考虑考生专业特长以及社区实际需求,确定拟聘任人选。
6、公示。将拟聘任人选在“牡丹江党建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选聘人选。
7、培训。统一对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选聘者与聘用社区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被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纳入社区工作者规范化管理范围。具体政策如下:
1、被选聘者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被选聘者是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社区服务站站长助理职务。
2、被选聘者签订的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试用期。协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协议;协议期满而考核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协议期未满而自动解除或因故被辞退,按协议有关规定处理。
3、服务期限内,被选聘者的月生活补贴与社区一般“两委”干部薪酬补贴标准一致,并按规定比例为被选聘者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
4、选聘的大学生在社区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社区大学生事业编制专项招录,市编办按各县(市)区选聘社区大学生数20%的比例,核准县(市)区属全额事业编制进行专项考录。
五、其它事宜
报考者请关注“牡丹江市党建网(http://www.mdjswzzb.gov.cn)”相关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6171680,电子邮箱:zzbrck0453@163.com。
原标题:2015年牡丹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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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