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定陶县在全县遴选文字写作人员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办公室文字写作力量,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文字写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党管干部的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遴选的岗位及计划
文字写作岗位共3人,其中男性2人,女性1人。
三、遴选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公务员。
四、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适应办公室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间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二)报名方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须填写《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验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浅底彩色照片3张,正常联系方式。
3、报名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报考者本人或单位统一报名。
(三)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人事部门进行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六、遴选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组织文字材料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按二比一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组织考察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人事部门实施。
(三)公示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拟选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用人员试用半年。试用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 0530—2212846
报名地点:县政府综合室(县政府二楼)
原标题:关于在全县公开遴选文字写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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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