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大邑县面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募“一村一名大学生”15名公告
根据《成都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就2015年面向大邑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募“一村一名大学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募岗位、数量和服务期限
2015年面向大邑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募“一村一名大学生”15名。其志愿服务期限为两年。
二、招募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招募对象:大邑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2013年至2015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身体健康,能适应服务地区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男性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二)申报条件:经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为残疾人的高校毕业生;地震中父母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房屋完全损毁的高校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申报。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招募程序
(一)申报阶段:
1、申报时间:2015年8月25日-8月27日
2、报名地点:县项目办(设在团县委办公室,地址:桃源大道66号新行政中心17楼A区,联系电话88222592)。
3、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亲或母亲)《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失地农民再就业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金领取证》、《残疾人证》以及《乡镇、村(社区)、社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报名时需提供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
(二)调查审核阶段:
县项目办(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将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申报大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三)体检阶段:
根据调查审核材料结果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四)公示阶段:
县项目办根据申报、审核、体检情况,确定拟定向招募人选并在大邑公众信息网(www.day.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后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批准并公布正式定向聘用人员名单。
(五)培训上岗阶段:
公示无异议后,县项目办将组织招募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后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四、有关待遇
享受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各项政策。
原标题:大邑县2015年面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募“一村一名大学生”公告
大邑县“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办
2015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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