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金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补录公告【招18人】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力量,城市管理水平,县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9名,实际招聘21人, 经县政府同意,补录18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就补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金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岗位职责:
1、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2、协助城市管理执法队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三)招聘人数:18名。
(四)招聘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身体健康,体型、五官端正;
3、退伍军人,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10月1日—1997年10月1日出生);
4、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及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破坏活动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有两种形式:一是报名人数达到1:2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合成总成绩;二是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知识和城市管理相关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5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和通知。
(二)体检:根据考试分数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考试主观题最后一题分数高低排序;如直接进入面试,则以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选逐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提出考核意见及聘用建议,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天后履行聘用手续。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