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268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14〕18号)文件精神,按照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缓冲机制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1-2014年离校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陵川户籍(户籍未迁回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并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待遇;
2.热爱陵川,遵守宪法和法律,自愿到基层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26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服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陵川县公益性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录用、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进行。
1、公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 10月23日。
报名地点:陵川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安监局东10米)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其它岗位;
(2)报名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陵川县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存档证明、《2015年陵川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从陵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下载打印)一式两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5张。
(3)报名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核录用
本着充分就业的原则,结合报名和岗位设置情况,由用人单位和报名学生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暂时未被录用的列入公益性岗位人才储备库,待新的岗位开发后,分批安置就业。
4、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陵川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站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5、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人事关系及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待遇
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仍执行现有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缴纳四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五、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356-6202981 0356-6203679
原标题: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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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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