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贵州黄平县纪委监察局遴选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同意,决定从我县各乡镇和县属单位(教师和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除外)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预防腐败工作协调指导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文字功底扎实、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工作人员遴选到县预防腐败工作协调指导中心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我县各乡镇和县属单位中遴选工作人员1名到县预防腐败工作协调指导中心工作(事业编制)。
四、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计算工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三)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可视为称职(合格);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五)具有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遴选: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不合格)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纪委监察局将遴选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且兰黄平网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行政中心524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