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白沙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1号)【31人】
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经县政府同意,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县委政策研究室、县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县广播电视台、县文化馆、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殡葬管理所、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青松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荣邦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县农业科学研究所14家事业单位共3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为稳定我县人才队伍,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拨款的单位工作人员报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199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现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此次不得报名;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公告时间
2015年10月19日—11月1日,在白沙县电视台、白沙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日至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白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白沙县牙叉镇滨河北路33号人力资源社会大楼三楼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
县 人 社 局 办 公 室:0898-27723265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0898-27715650
联 系 人:卢文杰、陈琼军。
3.报名要求: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打印一式二份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不退还。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按规定进行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审查结束,将符合条件者在网上公布并通知笔试时间。
5.笔试比例:原则上符合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职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进行笔试;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考职数。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县招聘办负责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时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公共知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有关专家命题并评卷。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白沙县政府网站)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白沙县政府网站)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数,按比例和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排名;如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