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黄埔区文冲街道办事处招聘税收协管员1人公告
文冲街个体税收委托代征站因工作需要,拟招聘税收协管员1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四)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服从工作安排;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黄埔区户口。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11月4日
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5:00时。 (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三楼出租屋服务中心(文元香元一巷1号广新路文园牌坊直入约60米);电话:82191185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计生服务证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文冲街招聘税收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在报名时一并填写,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字迹须端正、清楚),所有个人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
(四)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照电脑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及政审的程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考试)。
四、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根据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税收协管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黄埔区人事局《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文冲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税收协管员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办事处
2015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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