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省平湖市定向选调3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定向选调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1.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硕(博)士研究生,生源、户籍不限;
2. 平湖生源或具有平湖户籍的2016年应届毕业硕(博)士研究生(以2015年1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选调人数
计划选调人数为3名。实际选调人数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等情况而定。
三、选调条件
1.专业范围为应用经济学、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学;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能力;
3.在 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现任或曾任院(系)以上学生干部;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填写《平湖市定向选调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并将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及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二寸免冠照片及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需盖章扫描)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phxd201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11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1日17:00,逾时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不低于2:1,如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低于2:1时,相应核减计划选调人数。联系人:李振华;联系电话:13906733016、0573-85061001、85631001。
3.面试、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在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核,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及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院系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体检和考察原则上于12月底前完成。
4.公示和聘用。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通过平湖人才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五、相关政策
1.本次选调研究生,按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安排进事业编制;
2.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选调研究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相关部门、镇街道进行为期两年的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间,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经济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经济待遇;
3.选调研究生挂职期间,由市委组织部和挂职单位共同管理,组织关系转至挂职单位,年度考核纳入挂职单位考核;
4.挂职期满,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经考察考核,决定是否留任。根据考核结果、个人条件和工作需要,条件成熟的,可任部门、镇街道党政副职。选调研究生年度考核出现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解释。
原标题:浙江省平湖市定向选调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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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湖市定向选调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2.平湖市概况
中共平湖市委组织部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