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锦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59人】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用人需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2日(含)至1997年11月12日(含)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详见职位信息表);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为××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外语、计算机、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医师职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要求在2015年11月12日(含)之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6。(其中:报考中共锦州市委党校、锦州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锦州市会展中心、锦州市科技进修学院岗位的咨询电话:0416-2129539 )。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1月12日(星期四)9时至11月16日(星期一)12时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有关主管部门将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11月12日至16日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5年11月12日9时至11月17日12时重新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每人50元。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416-3860510(查询时请提供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网银缴费后截图等信息)。考试费用缴纳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1日9时至12月5日9时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6-3860510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对招考职位未达到规定的 1:2的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定期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招考职位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