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惠来县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开展2015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县教育局、县气象局和县安监局等属下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0年11月13日至1997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的)。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13日(9: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先登录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hlrs.gov.cn)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上交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参照粤价[2013]223号文规定,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报名考务费为每人90元。
3、报名地点: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年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报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
6.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发《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者于2015年11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共分二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每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其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性。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由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四)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县人社局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要在县人社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十一、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及附件在惠来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hlrs.gov.cn/)发布。
原标题:惠来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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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惠来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2.2015年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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