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惠东县农业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农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农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和3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劳务派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招聘职位和条件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条 件 要 求 |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户籍 | |||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辅助人员 | N1 | 3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惠东县户籍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辅助人员 | N2 | 3 |
年龄计算至2015年10月31日。
四、招聘人员性质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县农业局为用工单位,每月劳动报酬2500元;每年各大节日补助共4000元;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福利待遇,不安排食宿。
五、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
(二)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惠东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8805631。
(四)报名要求:
(1)填写《惠东县农业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4)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农业行政执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辅助人员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未达60分,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不进入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