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重庆市长寿区遴选11名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0〕14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智选用。
二、遴选职位与人数
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计划遴选5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计划遴选5名,重庆市长寿区就业局计划遴选1名。具体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
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其中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面向重庆市公安机关遴选;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国遴选(重庆市公安、法院、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需符合有关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就业局面向全市遴选。
四、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二)受处间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3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现单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五、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2015年12月重庆市长寿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并附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将填写完整的《2015年12月重庆市长寿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发送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完成报名申请。
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机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指定邮箱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自己的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体育中心旁区委党校内)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检察官、法官、公安民警和公务员登记(资格)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5年12月重庆市长寿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份(需粘贴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工作简历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人员本人签字捺指印的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未在网上报名的也可在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