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玉山县纪委、玉山县监察局遴选机关人员4人公告
根据中央纪委、中组部、省纪委、市纪委关于选拔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公开遴选一批政治可靠、综合素质好、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科级(不含科级)以下干部充实到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一、遴选人数
遴选人数为4名。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且需是中共党员。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2013年12月1日前考录公务员);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25日工作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17:00。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岗位需达到1:3比例的报考人数,方可开考,否则相应调减遴选名额。报考人员可到县纪委干部室领取并填写《玉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时间内,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县纪委干部室。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单位证明、《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与版)、学历(资格)证明、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其它有关的证明材料。
2、笔试。2016年1月上旬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应知应会知识和综合分析、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具体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须携带单位证明、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会计师、审计师等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40%、60%的比例合并计算总分后,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选,并组织体检。
4、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入闱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并对人选资格进行档案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
5、确定调入人选。考察结束后,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汇报,研究确定调入人选。
6、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咨询电话:0793-2565527。
原标题:中共玉山县纪委、玉山县监察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