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延边珲春市公开选拔40名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公告
为扎实做好2016年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拓宽村级党组织负责人选拔任用渠道,优化村级班子结构,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一批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名额和范围
此次公开选拔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共40人左右,选拔范围包括:一是市直(合作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二是农村(社区)干部、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种养殖大户、致富能手、农业企业管理人员;三是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非公企业管理人、个体私营业主;四是在岗大学生村官、回乡大学生,以及其他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户籍要求。延边籍和在延边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员,珲春籍和在珲春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员。
2、身份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党龄2年以上(含2年)。
3、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至1991年1月期间出生)。创业带富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到48周岁以下(1968年1月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市直(合作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在岗大学生村官、回乡大学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基本条件。⑴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⑵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意愿、有能力为农村发展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勇于进取,甘于奉献;⑶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开拓进取精神,能够驾驭农村工作,致富能力、带富能力较强;⑸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刑事处罚或刑满释放不满5年且现实表现不好或不清楚的;⑵违反“四风”或侵害群众利益等受到党纪处分且未解除处分决定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⑶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⑷纵容支持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参与人民内部矛盾、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的;⑸法纪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或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⑹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群众口碑不好的;⑺目的不纯、企图通过当选村干部牟取私利的;⑻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⑼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⑽其他不宜选拔任用人员。
三、选拔程序和办法
1、公告(1月26日至2月19日)。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平台、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名额范围、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管理使用等,广泛动员有志于农村发展的党员积极报名,参与竞争。
2、报名(2月1日至2月19日)。采取党员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凡是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与选拔。
⑴网上报名。①网上下载填写相关报名表格。报考人员须在“珲春党建网”(http://www.hcdj.cn)“公告通知”栏下载《珲春市公开选拔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报名登记表》和《珲春市公开选拔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选报名情况统计表》进行填写。②身份学历证明。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照、毕业证、学位证的电子版照片。③以上所需材料电子版于2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hcsgxcgb@163.com。
⑵现场确认。①地点。市人社局(1楼大厅综合服务窗口)。②时间。2月17日--2月19日。③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市直(合作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须持本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证明(版加盖公章);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照1张;按照加分条件,近5年内曾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标兵、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