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选调5人公告
为扩大选拔人才范围,优化财政干部队伍结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智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职位
面向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共选调财政财务工作人员4名(其中具有公务员和参公身份的各1名)、文秘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资格条件:参加工作满2年(计算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年龄条件: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学历、专业条件: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职位专业要求为财政、财务等财经类相关专业。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6、加分条件:获得财政、财务类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财政、财务类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7、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⑵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合并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8日8:30至3月31日17:00,领取准考证时间为4月1日。报名、领取准考证地点为区人社局(区行政中心主楼407室)。
报考人员下载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粘贴标准证件照片(1寸),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每一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面试、选调等资格。
2、笔试内容和时间。拟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达不到该比例的,则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调整。笔试内容:⑴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职位主要考察财政、财务相关业务知识;⑵文秘职位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1:00,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4月11日后凭准考证号在望城公众信息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业务知识成绩从到低分排名。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综合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
4、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选进入考察。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区财政局负责统一安排。
考察由望城区财政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产生空缺的,由望城区财政局和人社局研究确定递补考察人选。
5、公示与调动。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望城区财政局和人社局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名单在望城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报考人员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拟调对象,并按身份性质对等原则办理调动(转任)等相关手续。整个选调工作在4月下旬完成。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望城区财政局和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组织实施。
政策咨询电话: 0731-88077761(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8078169 (望城区财政局人教科)。
原标题: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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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望城区财政局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