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大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30人】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部门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大方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行政编制公务员可以报考参公管理岗位或事业岗位。若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身份将随岗位转变,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工资结构按相关要求进行套改。
2.参公编制人员可以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若报考事业岗位,身份将转变为事业编制,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参公身份,工资结构按相关要求进行套改。
3.事业编制人员只能报考事业岗位。遴选人员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根据遴选单位的岗位情况重新考核聘任,如遴选职位仅有管理岗位的,聘用到管理岗位,薪随岗变;如遴选职位对应岗位无空岗的,执行高职低聘,且薪随岗变,工资结构按相关要求进行套改。
(二)遴选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
详见《大方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遴选对象
大方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且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教育局职位报考条件,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事业单位人员报考的,需参加工作两年及以上(2014年4月13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2014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参加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要求合格以上)。
5.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报考的,需参加工作5年及以上(2011年4月13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2011年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除参加工作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要求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含已正式聘用的原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4.截止2016年4月13日未接转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工勤身份人员。
6.其他不符合参加遴选条件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及相关信息统一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www.dfrsj.gov.cn)上发布。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1日(上午8:30-12:00分,下午14:00-17:30分),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大方县县直机关单位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1寸照片,另交1寸同底彩照4张,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录(聘)用文件(收取复印件)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乡镇、街道由党委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卫生系统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县级主管部门公章;教育系统人员须由所在出具证明、教育管理中心签字盖章并加盖县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他单位人员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
4.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确认后,公开遴选的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减少遴选职位数或取消该职位。减少职位数的,不再调整;取消职位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转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全过程中发现报考对象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笔试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内容:《综合知识》(本次遴选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23日。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dfrsj.gov.cn)。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发布。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考察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与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并如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过程中,如遇不符合遴选条件的、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报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本次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考试过程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八.公示遴选
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选,并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dfrsj.gov.cn)上发布拟遴选人选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遴选的,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对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
九、纪律监督
在公开遴选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县纪委对整个公开遴选工作要进行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除必须的事项外,整个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限度地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大方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57-5251738
监督举报电话: 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0857-5221501
原标题: 大方县2016年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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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