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青田县委办公室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1人】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 6月20日至1998年 6月19日出生,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20日至1998 年6月19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6月20日至1998年6月19日出生)。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3、2016年6月20日以前参加全国范围内2016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含机关事业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的);
4、2016年6月20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岗位表中明确接受在职在编人员报名的除外);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非2016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6、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2016年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专业目录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三)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2016年玉溪市定向招聘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3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定向招聘单位、岗位、职数、条件见附件《玉溪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