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文山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137人)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财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和《关于2016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分配名额确认的通知》(云志项办〔2016〕4号)文件精神,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并报省项目办批准,今年将在我州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简称“地方项目”),共招募2016-2017年度文山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137名。特发此招募公告。
一、招募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募条件
(一)文山州内户口,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三)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四)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五)有志愿服务经历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
志愿者服务期间可享受1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各服务地项目办协调统一缴纳。
(二)优惠政策
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近2年内可报考我省面向“四项目人员”的定向招录职位。
四、招募名额和服务岗位
通过努力争取,2016年,省项目办下达文山州地方项目志愿者名额为137名。经各县(市)前期自愿申报,州项目办综合分配各县(市)名额如下:文山市20名、砚山县22名、西畴县30名、麻栗坡县9名、马关县1名、丘北县25名、广南县25名、富宁县5名。服务岗位原则上在县级及以下单位,由各服务单位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县级项目办根据情况进行确认。
五、服务期限
2016-2017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市)项目办报州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六、招募程序
按照“岗位调查、宣传发动、招募录用、派遣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招募,整个招募工作于7月底完成。其中,报名、考试、体检、培训及岗位调配工作由各县(市)团委、项目办负责。
(一)报名。2016年7月15日上午11时前。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需到团州委或相关县(市)团委现场报名,签订招募协议书。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建议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二)考试。2016年7月17日。报名结束后,各县(市)项目办将对报名者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将通知报名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笔试或面试方式,由各县(市)项目办自行确定。
(三)体检。2016年7月22日前完成。的报名者,由各县(市)项目办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标准人均200元左右,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