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桃江县卫计系统考聘专业技术人员6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6年桃江县卫计系统公开考聘62名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考聘简章。
一、考聘职位(详见附件)
二、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主治医师资格者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与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本县卫计系统在编人员、2015年度考聘聘用人员和2016年度招聘聘用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聘。
三、考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7月 20 日至 22日三天,过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原桃江县卫生局一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737-8880102。
3. 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护士执业证或2016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会计从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本县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由桃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材料。
4. 报考职位分桃花江中心医院内科等32个类别,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5. 每个职位考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考聘人数,其所调减职位数在笔试前调剂到符合报考比例的其它职位。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类别职位。
(二)考试
1. 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试卷分 6个专业类命题,即:①西医类(含内科、儿科、外科、耳鼻喉科、妇产科、精神卫生科、放射科、麻醉科、B超、卫生应急等职位);②中医类(中医内科、中医肛肠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肿瘤科、中医理疗、中医针灸职位);③检验类;④护理类(护理、助产职位);⑤财会类;⑥计算机类。不指定笔试试题范围和参考书。
(2)笔试时间与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3)分值:100分制按70%计入总分。
2. 面试
(1)面试对象:分职位类别,根据考聘计划,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2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遇笔试末尾名次相同的情况,一同入围面试)。县人社局组织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相同职位类别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方式:结构化面试。
(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分值:100分制按30%记入总分。
(三)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分,分职位类别按考聘计划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有执业资质的列前;都有执业资质的,以执业资质高的列前;执业资质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前)。
本县少数民族考生,按县编办《2011年第四次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四)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考察标准,对拟聘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未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则从报考同一职位类别人员中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聘用
1.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 聘用对象根据相应的职位类别,按总分从到低分排名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3. 聘用对象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未满3年的,本人不得申请调入县城单位。
四、纪律要求
凡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舞弊或出具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类人事招聘考试。
五、本次考聘由桃江县人力资源社会局牵头并组织实施。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桃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原标题:2016年桃江县卫计系统公开考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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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桃江县卫计系统公开考聘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与专业等要求
桃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