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招聘公告【招4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解决人员缺乏问题,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社工4名,派驻乡镇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2、平湖市户籍。
3、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运用计算机。
4、年龄:35周岁以下。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地址:当湖街道当湖西路91号(司法局大楼内104室)。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并填写完整报名表。
4、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相关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政审人选。
(三)考察: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由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组织。
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四、聘用
聘用人员经考察合格决定聘用的,与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五、相关待遇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年收入四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3、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
报名联系电话:0573—85829619 15858376957
联系人:富怡婷
原标题: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平湖市正圆社工服务社
2016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