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自主招聘公告【4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2016〕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订立试用期为12个月,博士聘期为8年、硕士及以下聘期为5年的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的资历计算,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经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并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应聘者中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由辽宁中医药大学(http://www.lnutcm.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考核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8月14日结束。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辽宁中医药大学自主招聘报名系统(http://59.46.68.200/bm2/)进行报名(我院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