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晋江市卫计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人员公告【招15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晋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晋江市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招聘岗位类别2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16年晋江市卫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晋江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参加2016年晋江市赴福建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考试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已与晋江市基层卫生院签订“培养临床医师”协议的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二)具体条件
1、年龄条件
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代码为101、102、103、104、105、301、302的岗位类别且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在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是指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上述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双学位双专业”栏目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9月1日前取得)。
3、专业条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类别要求的专业条件一致时,方可报考该岗位类别。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辅修专业”栏目上可查询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认证依据。
4、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泉州的,2016年8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泉州的报考人员、高考生源地或原籍(即户口簿注明的籍贯)为泉州的报考人员、泉州区域内高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招聘岗位户籍要求为晋江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6年8月1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人员,视为符合泉州户籍要求。2016年8月1日前取得《晋江市人才证书》(第一类至第四类)人员的子女,或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晋江市内实际居住的人员,如上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视为符合晋江户籍要求。
5、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证书或已。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的结论。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直接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通过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类别。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8月8日上午8:00至8月11日下午17:30前)
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站,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和一张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