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江滨医院招聘公告【招10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是一所以康复医学为主的三级甲等医院,主要承担自治区本级干部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和其他群众诊疗任务及突发事件的救护工作,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事业差额拨款处级单位。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医院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人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岗位的编制内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院2016年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6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质要求:
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各岗位招聘的职数和资历要求以附表公布的为准);
(四)具备我院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2016年8月8日至8月16日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18日。
3.报名地点:南宁市河堤路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人力资源部。
4.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需经报请自治区卫计委及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4.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
5.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工作资历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
6.应聘者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4)。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