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龙陵县城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公告【招21人】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办发〔2013〕13号)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县城事业单位考试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岗位要求与专业设置相匹配的原则。考试选调属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卫生系统)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符合选调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且在基层工作(含“四项人员”服务期)5年及以上(2011年及以前参加工作)。
(二)为确保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教育系统只能报考该系统设置的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省、市、县级骨干教师、;
2.2013年以来受到省、市、县级表彰的教师、教育工作者(一次及以上);
3.2013年来所教班级或学科教学成绩在本辖区内位于中等及以上水平一次及以上(比如某乡镇共有十所小学,某教师所教课目在该乡镇排名在前五名),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以县为辖区,小学教师以乡镇为辖区(龙山镇山区为一辖区),音乐、美术、体育和幼儿园学前(幼儿)教育专业不进行县统测,故不作成绩名次要求;县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在30岁以下,其他岗位年龄不限。
(三)年龄段界定: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工作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批准,送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资质证件、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留存原件),交5分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教育系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证明:中学教师须由县教研室提供,小学教师由中心提供)。
1.教育系统:具备报名条件、本人所学专业与所教专业不一致的,有对应的应聘岗位,报名时可选所学专业,也可选所教专业;高中和初中教师可参加小学应聘;符合幼儿园应聘条件的可参加幼儿园应聘。
2.卫生系统:基层卫生院同一岗位推荐一人报名,推荐方式为单位内部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卫计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3.乡镇下属的事业单位:每个事业单位同一岗位最多推荐二人报名,推荐方式为单位内部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如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不得开考。报名结束当日,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其他岗位设置条件的人员,并经本人同意,可以进行岗位调剂。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三)考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00。8月14日14:30至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查分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于8月17日8:00至11:00为查分时间。查分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按中考、高考有关规定进行。对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面试时间、地点:8月19日7:30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
五、考试内容
(一)笔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分值100分
1.教育系统岗位考试教材为:《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规划教材 综合素质(小学)》,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规划教材编写组 编,人民出版社(2016版)。
2.卫生系统岗位考试教材为:《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专用教材 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医疗卫生系统招聘教材编写组 编写,卫生事业招考教研中心 组编,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6版)。
3.其他单位的岗位考试教材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执行主编:谭力耘、李正彪,云南大学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