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南充市高坪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招15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现将南充市高坪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名额为15名。根据各单位缺编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分配到缺编单位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楼会议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职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