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台州市临海市综合交通服务中心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临海市综合交通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综合交通服务中心为临海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指导全市综合交通(包括公路、铁路、港口水运、机场、管道物流)建设服务管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参与工程建设、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单位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鹿城路252号。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综合交通工程建设与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户籍不限。
2、年龄条件:45周岁及以下(1971年 9 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职称等要求。
学历要求: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交通土建工程,路桥建筑,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桥,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道路桥梁,道路与桥梁,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建筑方向),土木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公路桥梁),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土木工程(桥梁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土木工程(道桥方向),土木工程(道桥),土木工程(路桥),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土木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等交通土建类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职称要求:取得公路工程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及以上资格。
4、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未达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临海市综合交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发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348566211@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应聘XX(单位)报名材料。”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报名者应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有:《临海市综合交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16年 9月20 日至2016年9月26 日。如报名时间截止日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比例,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审查合格者电话并书面告知。
2、考核(考试)。
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1:3比例,不足1:3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也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未超过20人(含)的,全部直接列入考核(考试)对象,考核(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若成绩相同而不能确定等额人选时,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式另定。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超过20人(含)的,先进行笔试筛选,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而不能确定等额人选时,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式另定。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三)体检、考察
考核(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核(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适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由临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考核(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ysj.linhai.gov.cn/)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lh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临市委办[2008]68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可在考核(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六、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6年9月20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取消或核减招考计划在(临海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ysj.linhai.gov.cn/)予以公布。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576-85119879
该公告具体事宜由临海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考试公告。
原标题:2016年临海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临海市综合交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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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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