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五莲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招10人】
根据《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3〕23号)和《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及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6年五莲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计划。五莲县籍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10个。
(二)招募范围。
应届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证》、《农村最低生活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未实现就业或办理《就业创业证》后满一年并有三次求取登记没有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以上人员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6年9月12日-- 14日到五莲县人社局一楼5号窗口报名。
报名时携带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及复印件;
3、《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所或县人力资源社会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5、《日照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三份;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要求用A4纸张复印)。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三、聘用程序
(一)考试。根据县政府要求,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初选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聘用。从到低分取足前10名,期间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进行递补。
(四)选岗。拟聘用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自主选择岗位。
(五)公示。县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开发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使用期限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咨询电话:7986075
原标题:2016年五莲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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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五莲县财政局
2016年9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