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毕节市科学技术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514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络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 9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6年9 月12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及2016年签约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6年9月12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6年9月12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截止2016年9月12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3日9:00—9月26日16:00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仔细阅读和填写《毕节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或审核不通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毕节科技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9:00至16:00。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由毕节市统一修改。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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