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汝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结合当前我县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招聘一批人才,充实到我县县委办等10个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 47名。
(一)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4名;
(二)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2名;
(三)县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3名;
(四)县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3名;
(五)县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3名;
(六)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2名;
(七)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5名;
(八)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16名;
(九)县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8名;
(十)县气象局所属事业单位1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县财政局所属乡镇财税所学历放宽至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表《2016年汝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所报岗位必须达到所要求的学历层次;岗位所需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专业一致。
5、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年龄:198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汝南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