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的通知》(衢江区政办发〔2016〕94号)规定,现将选聘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热心公益事业,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及行政执法监督能力;
(三)公道正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品行良好,无受刑事处罚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五)非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在日常工作、生产、生活中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行政的,应口头或书面向区政府法制机构提供行政执法监督线索;
(二)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在政府及其法制机构组织下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在政府及其法制机构组织下参与专题调查研究;
(五)对政府法治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聘请程序和任期
采取公开聘请方式,先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经资格审查,择优选取9-15名,公示一周,视反馈情况再确定是否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由区政府颁发聘书,任期一年。
四、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推荐、自荐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以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报名人员可在衢江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公告公示栏中自行下载报名表,通过直接送交或配送报名表的方式报名(配送地址:衢江区府前路6号衢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衢江区行政大楼1031办公室))。
(联系人:朱礼洪,联系电话:3838069)。
原标题: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公开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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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