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咸阳市振兴计划招聘公告【招239人】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2016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6〕23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96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基层岗位需求情况,决定为我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畜牧站及其它农村基层事业单位招聘239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0日至1998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主要以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为主,其中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学前教育6个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具体岗位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咸阳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的要求确定。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相应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6、应聘教育类岗位须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8、考生户籍以2016年10月20日(含10月20日)前为准。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咸阳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和研究生专业目录(《普通高等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15)》、《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为准。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振兴计划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未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9、在近年来的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中,在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服务期未满辞职的;
10、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xyrs.cn)发布公告。考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招聘岗位一览表内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0:00—10月20日18:00(报名时间为四天,10月20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2、 报名网站: 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xyrs.cn)。
3、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选择一个县市的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名时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8:30—10月21日18:00。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报考资格。
(三)缴费和报名确认
1、缴费时间:2016年10月17日8:30—10月22日18:00。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3、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每人每科50元。本次笔试1科,需缴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待遇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10月21日18: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政府东楼209室)申请办理免缴考试费手续。
(四)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之比(以下简称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退还报名费,并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削减或取消的岗位。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0日9?00——11月12日上午 8:30。
符合报考条件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本次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准考证、报名表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六)笔试
笔试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
2016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1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主要范围详见《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4、本次招聘,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报考人数、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最低分数线统一公布后,应聘人员可以登录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并查看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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