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惠阳区招聘乡镇(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招25人】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安[2015]10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函[2015]134号)和《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函[2016]34号)要求,我区需招聘25人,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第一轮录取结果以及各镇经济总量、企业数量及规模、从业人口数量等因素,计划招聘专业专职安全员25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对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技工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本省户籍人口或在本省居住5年以上的外来常住人口,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听力及嗅觉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聘用方式
采用编制外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各镇(街)与专职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有关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补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6年9月23日起至10月11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核:由各镇(街)指定一名镇(街)领导牵头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登记,并对审查结果负责。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资格审查后,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五)体检。用人单位根据核总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在指定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区安全监管局、人事部门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招聘结果将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网、惠州市惠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各镇(街)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五年期限固定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并报惠州市惠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
专职安全员平均工资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应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上交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5.每人只限报一个镇(街),同时报两个及以上单位视为无效报名。
6.准考证、通知书要注意保存好,参加下一个招聘环节需要使用。
7.如遇时间调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各镇(街)咨询电话见《惠州市惠阳区镇(街)招聘专职安全员咨询电话表》。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原标题:惠州市惠阳区关于招聘乡镇(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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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市惠阳区镇(街)招聘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咨询电话表》
2. 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报名表
3.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