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潍坊市县级纪委机关竞争选拔公告【招69人】
为进一步加强县级纪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县市区纪委机关编制、职位空缺等情况,经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潍坊市县级纪委机关竞争性选拔部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竞争选拔单位、职位和数量
我市10个县市区纪委机关共竞争选拔工作人员69名。竞争选拔职位分为综合类和纪律审查类,由竞争选拔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具体单位、职位和数量详见《2016年潍坊市县级纪委机关竞争选拔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竞争选拔范围和对象
综合类竞争选拔范围和对象为:本县市区、镇(街道)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现任科员职务且符合竞争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包括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纪律审查类竞争选拔范围和对象为:本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镇街纪(工)委以及其他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专业要求的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现任科员职务且符合竞争选拔资格条件的人员。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报考人员应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意见》(鲁组发〔2012〕45号)有关要求(见附件5)。
三、竞争选拔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综合类的应符合竞争选拔机关专业岗位要求,且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报考纪律审查类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镇街纪(工)委工作;②不在上述机关或单位工作,但所学专业类别为法学类、公安学类、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计算机类、心理学类,或工商管理类的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同时,符合竞争选拔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选拔: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镇(街道)或相应基层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工作满2年的。
7.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10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纪委组织部(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①从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frsks.com)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潍坊市县级纪委机关竞争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附电子版);附电子版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大小不超过20KB。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④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
⑤《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现场填写,见附件4)。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