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夏彭阳县放宽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报名条件通知(第二批)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15]8号)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固政发[2015]82号)及彭阳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阳县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彭党办发[2016]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报名条件予以放宽,再不受非农户籍限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1、 2016年4月30日前为本县县城内劳务移民(截至2016年8月30日年龄男不超过58周岁,女年龄不超过48周岁)中的“4050”人员(男:1958年8月31日至1966年8月31日出生;女:1968年8月31日至1976年8月31日出生)。
2、有劳动能力的县城内劳务移民中的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就业困难的人员。
3、离异、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县城内劳务移民的人员。
4、城乡2013、2014、2015三年毕业的困难家庭中尚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上述各类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居委会出具的《零就业家庭推荐表》、《4050人员推荐表》、《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材料》、离异、丧偶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创局窗口登记报名,报名日期为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逾期不侯。
联系电话:0954----7012459
原标题:彭阳县关于放宽2016年第二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报名条件的通知
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6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