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2人】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14〕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为汕头市卫计局直属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立医院,开放床位400多张,年收治病人近7000人次。医院位于汕头市?石风景区内,拥有良好的住院环境,医院开设有呼吸内科、普通内科、妇产科、儿科、普外科、胸外科、骨科、创伤外科、重症监护室(ICU)。拥有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一个。医院拥有螺旋CT、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数字X光机、全自动结核分枝杆菌培养仪等国外进口的先进设备,配套齐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2人:分别为普通内科医生6人,呼吸内科6人,外科医师2人,妇产科医师3人,影像医生3人,麻醉科医师2人,详见《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2014、2015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及2016年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责任编辑:李明)